2017/9/4
适用范围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结构内的穿墙管道,是导致渗漏水的薄弱之处,应采取措施,仔细施工。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地下室防水工程浇混凝土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穿墙管道的制安工程。
5.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防水套管标准图集S312
5.2 术语、符号
5.2.1 术语
(1)地下防水工程:指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隧道及地下铁道等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
(2)防水等级:根据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所确定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
5.3 基本规定
5.3.1柔性防水套管一般适用于管道穿过墙壁之处受有振动或有严密防水要求的构筑物。
5.3.2刚性防水套管一般适用于管道穿过墙壁之处一般防水要求的构筑物。
5.3.3Ⅰ、Ⅱ、Ⅲ型刚性防水套管不适用于地震设计烈度为八度以上地区。
5.3.4柔性及刚性防水套管穿墙处之墙壁,如遇非混凝土墙壁时应改为混凝土墙壁,而且将套管一次性固定于墙内,其浇筑混凝土的范围应比止水环直径大200㎜。